她的腿在他拍下的那一瞬间绷紧了一下,然后放松了,身体靠得更近了,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——不是那种廉价的、刺鼻的香水,而是那种很贵的、很有品位的、在专柜里需要刷卡好几千才能买到的香水。
香味不浓,淡淡的,若有若无的,像一个人在远处唱歌,听不清在唱什么,但旋律很好听。
包间里响起了音乐——一首老歌,刘德华的,《一起走过的日子》。前奏是二胡,声音凄婉而悠长,像一个人在哭,哭得很伤心,但又不想让别人听见,所以压着声音,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呜咽。
“谁点的?”韩振邦问。
“我点的。”对面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举了举手。他四十多岁,瘦高个,穿着一件灰色的西装,头发有点少,露出光亮的头皮。他的笑容很职业,像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在对客户推销产品——热情,但不过分;真诚,但不真实。
“大哥,”他说,“这首歌送给您。祝您——旗开得胜,马到成功。”
“祝大哥旗开得胜!马到成功!”其他人也跟着举杯,声音七嘴八舌的,有的说“旗开得胜”,有的说“马到成功”,有的说“大哥威武”,有的说“大哥霸气”,混在一起,像一首不太和谐的大合唱,音调不统一,节奏不一致,但热情很高,诚意很足。
韩振邦举起酒杯,和大家碰了一下。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“叮叮”声,像铃铛被风吹动,又像教堂的钟声,不是在报时,是在提醒——你在这里,你在做什么,你今天晚上会做什么,你今天晚上做完之后明天还要做什么。
他喝了一大口酒。
音乐从二胡前奏转入了主歌,刘德华的声音响起来,沙哑而深情——“回首往昔,那段岁月,无法忘记……”
韩振邦靠在沙发上,听着歌,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地打着节拍。他的表情变得有些迷离——眼睛半闭着,嘴角微微弯着,像一个正在回忆过去的人,回忆那些好的、不好的、开心的、不开心的、他愿意记住的和他不愿意记住但怎么也忘不掉的事。
他想到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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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到了小时候。他们兄弟三个,他是老大。小时候他觉得自己是大哥,弟弟们应该听他的,父母应该更看重他,家族的未来应该由他来继承。
但后来他发现——不是这样的。父母看重的是老二,韩振宇。他聪明,能干,会说话,会来事,会讨父母欢心。老大笨,老三倔,只有老二人见人爱,花见花开,车见车载。
他被退婚的那天,林薇的爸爸打电话给老爷子,说这门婚事取消。老爷子挂了电话,看了他一眼,什么都没说,转身走了。
那一眼,他这辈子都忘不了。那不是失望,是放弃——放弃了对他的期望,放弃了对他的培养,放弃了对他的所有幻想。
从那天起,他在这个家里,就是一个多余的人。位置还在,但分量没了;头衔还在,但权力没了;人还在,但心没了。
想到这里,韩振邦的眉头皱了一下。旁边的女人感觉到了他的情绪变化,身体贴得更紧了,手从他的肩膀滑到他的胸口,轻轻地、慢慢地揉着。
她的手指很软,力度刚好,不轻不重,像一个人在按摩一块僵硬的肌肉,虽然这块肌肉的僵硬不是来自身体,而是来自心。
“大哥,”戴金丝边眼镜的男人又开口了,“听说振轩……不在滨海,出国了?”
韩振邦的手在扶手上停了一下。
“别提那个没用的废物。”他的声音不大,但语气很重,像铁锤砸在铁砧上,叮的一声,火星四溅,“为了那个烂货苏曼,神魂颠倒,已经被老二收拾服了。啥也不是。”
包间里安静了一下。
不是那种“所有人都不说话了”的安静,而是那种“所有人都在消化韩振邦刚才说的话”的安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