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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笙回国,没有提前告知任何人,他赶的夜间飞机,飞回国,正好也是夜里。他手里有闻肆出租屋的钥匙,直到再次站在灰旧的楼道里,祁笙才相信,他是真的回来了。

打开门,拎着行李踏入,家居摆设一切照旧,当初只待了短短两个星期的出租屋,让他产生了归属感,或者说,有闻肆的地方,才是他的归宿。

祁笙没有急着归置行李,而是先在一室一厅的出租屋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,而后趴在了床上,把脸埋进了闻肆的枕头,竭力索取他的味道,像是要吸入肺里,留存起来一般。

手掌探入枕头底下,却摸到了两本软壳薄本。闻肆这个傻逼,不会把存折放在枕头底下吧。

他好奇地翻出来,在看到结婚证三个字时,目光凝滞了一会,翻开页面,睇见他和闻肆的合照,旁边还贴着一张小小的,闻肆扣着他手背的照片,顿时胸口被一种又酸涩又甜蜜的情绪充填,胀得生疼。手指忍不住点了点合照,似是感动又似嫌弃道,“幼稚。”

幼稚的闻肆正坐在办公室一角,听着队长分析案件,手上认真的做着笔记,上学时也不见他有这么刻苦。

“现在就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,还不足以让凶手伏法认罪,现场还需要再勘察一遍,看有没有遗漏什么证据,老刘,你明天带小闻再跑一趟。”刑警队一队队长是个四十多的男人,一双眼睛看向你时,犹如鹰隼盯上似的,让人极有压力。

副队□□不过才三十五,为人比队长还要严肃。他手里拿着一叠现场的照片,反复查看,闻言,放下照片说,“我也正有此意,现场必须得再去一趟,或许有收获也说不定。”

“是,队长,副队。”闻肆收了笔记本,站起身答应。

队长眼底闪过一抹欣赏,拍拍手道,“行了行了,都先回去养足精神。明天九点再来。”

“谢谢队长。”

一个个打着哈欠,收拾好手头文件,陆陆续续离开,闻肆开着他没怎么清洁过的大众,也驶出市局停车场。

一个人无数次地行驶着同一条路线早出晚归,与喧嚣频频堵车的早晨不同,浓深寂静的夜色,擦身而过的寥寥无几的车辆,闻肆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单。

这个城市,他待了二十六年,无比熟悉,每一条街道,每一条马路,闭嘴眼睛也能描绘出画面。但没有祁笙,他又感到无比陌生。

将车停在楼底下,望着三楼亮着灯的窗户,闻肆心口一跳,随即苦笑浮上嘴角,呢喃道,“我是疯了不成,他还要半年才能回来呢!”

一定是早上出门出的急,不小心碰到开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