望着水幕中我俩旖旎亲密的画面,她瞠目结舌。一张脸由红变紫,再紫转黑,最后定格在煞白,五彩缤纷,五花八门。
她终于相信我们无夫妻之名,却有夫妻之实的关系。
她拍碎了水幕中的画面,在原地暴躁的跑来跑去,还时不时去揉自己的发髻。咿咿呀呀的,一副牙龇欲裂,天塌下来的形容。
大概是因为拿我无可奈何,打不死也撵不走,还狗皮膏药般越赶越黏,她到底还是接受了我。
我们约法三章,她收留我入赘,闺房斗趣,调风弄月无妨,但人后务必循规蹈矩,相敬如宾,只能体现出掌教门徒的关联,不可让人察觉丝毫端倪,毕竟家丑不外扬,她要强好胜,这些污秽的遭遇,她怎能公之于众
这一点,我表示理解,女孩子最珍贵的除了容貌,便是名声清白。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我们双双均无,可说郁闷至极,在这个半保守半开放的年代,名分很重要。
她说姓名是人一辈子的标识,非具不可,于是决定亲自替我起个大名。
净靥,这是她送给我的昵称。
她说我每次与她交流,脸上都携了笑容,干净明朗,嘴角还有小酒窝。
虽然我不太明白,笑意有何稀奇,难不成每次见她时都苦着脸哭么,但我依然喜不自胜,可能是爱屋及乌作祟。
许是释然我与她乃同类异族,亦或是第一次替旁人起名有满满的成就感,薄艾收敛了之前的歧视与排斥,熟络的唤我名字。净靥呀净靥,来而不往非礼也,我送了你这么一份大礼,你是不是该回敬我呢。
我没脸没皮的怼她,哦,,是你心甘情愿赐予,我可没开口讨,要不然你拿回去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