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起郑忽帮助宣姜逃婚的办法,说复杂也不复杂,说简单也不简单。
无非就是见缝插针,移花接木。
一方面他令手下的士卒持重金到齐国民间寻找绝色,最好能找到和宣姜相像的美女。
另一方面就是寻求内应的帮助。
说起内应这个问题,就不得不提此时的婚姻制度。
此时的诸侯嫁女并非如《毛诗传》上所谓的诸侯一婚九女,二国来媵那般。
这只是汉儒根据汉朝的典章制度进行的臆测罢了。
他国以女陪嫁的制度并不存在,侄娣陪嫁倒是却有其事,像夷姜就是以娣的身份陪嫁。
不过,侄娣陪嫁却不能称为媵。
此时的媵有两类:娘家嫁女之媵是以臣妾财物陪嫁,一国嫁女他国来媵是诸侯相互在对方嫁女时赠送贺礼——媵臣、媵妾、媵器之类,属于列国间的友好交往活动,并非他国以女陪嫁的婚姻行为,无国数和同姓的限制。
此时的媵和侄娣两种嫁女形式是同时存在的。
而郑国作为齐国盟友,齐侯嫁女,郑国出些媵臣、媵妾乃至媵器肯定是少不了的。
这就给了郑忽操作宣姜婚事的空间。
虽说在宣姜陪嫁的媵臣、媵妾中,齐国媵臣、媵妾的地位是最高的。
但,这并非绝对,因为媵臣、媵妾皆是主人的奴仆,地位的高低以及生死最终还是取决于主人。